柯文哲遭重判17年有期徒刑。(資料畫面)
政治2026.03.27 15:15 臺北時間

為柯開後門?民眾黨低調修紀律準則 「重大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合併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外界關注是否有黨紀處分,黨主席黃國昌今(27日)表示,黨內定調是民進黨政府的政治迫害,「不會有退黨、黨紀問題」;民眾黨為此更低調修改「紀律評議裁決準則」,在廉政透明公約部分新增「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在立委任內貪污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4個月,她在宣判當天就宣布退黨,即便二審改判也未恢復黨籍,外界關注柯文哲是否也會比照辦理,黃國昌說明,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當初就清楚定調,柯案是民進黨政府對柯文哲的政治追殺跟政治迫害,「當然不會有退黨的問題,更不會有祭出黨紀的問題」。

黃國昌強調,黨紀的問題是在處理有關於違反黨內相關的廉政倫理規範,並不會拿來處理被民進黨政治迫害、司法追殺的黨內統治。為幫柯文哲解套,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也悄悄修改,原本規定從政公職人員涉犯《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將予以除名或停權,新增「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 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

據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只有「從政公職人員」觸犯規定才要裁處,柯文哲目前無公職、也無黨職,理論上不適用,但考量他被控於市長任內涉弊案,因此做出調整;中評會已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