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陳菊自2024年12月開始,因健康因素請假至今,總統府今天(28日)發出總統令,陳菊請辭獲准,並於2月1日生效。陳菊請假1年多期間,自2025年至今年1月自願放棄每月36萬元薪資支領,月初即繳入國庫,以13個月計算粗估總共新台幣469萬1960元。
政治2026.01.28 20:26 臺北時間
陳菊病假逾1年請辭監察院長獲准 「放棄36萬月薪」上繳國庫469萬
- 記者|郭妤
陳菊2024年12月因流感缺席監察院年度巡察行政院會議,在高醫接受治療順便安排例行性健康檢查時,發現右側腎臟有約3.5公分腫瘤,醫生建議進行早期介入治療,隨後安排精密達文西機械手臂手術,術後恢復良好,原計畫術後3至5天出院,卻在住院前一天出現右下肢無力症狀,經檢查發現左側腦血管阻塞,之後就持續住院療養。 陳菊請假期間,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抨擊她每年有65天休假可請,請完以後再申請延長病假,認為現行制度下政務官請假缺乏明確規範,狠酸:「是因為監察院是肥貓院,有沒有院長都沒差?」監察院人事室主任劉佳慧解釋,陳菊因公職年資較深,每年享有約30天休假,並可依法申請事假與病假,1年原則上可以申請65天,使用完上述假別後,才會請延長病假,且新年度假別將重新計算,她強調,整體請假程序均依規定辦理。
據人事行政總處「政務人員給與表」,監院院長每月月俸+公費總計約36萬920元,陳菊因病請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每月薪資均自願放棄支領,月初即繳入國庫;以13個月計算,共計約新台幣469萬1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