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總幹事黃榮德,被控受中國國台辦請託,在總統及立委選舉前,招攬屏東民眾接受中資招待旅遊,並為特定政黨總統、立委候選人拉票。全案經法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屏東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於今(27日)將2人發監執行。
社會2026.01.27 14:26 臺北時間
揪團赴中旅遊介選 統一聯盟黨2幹部遭判4年半!今入監服刑
- 記者|曹嘉琪
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總幹事黃榮德分別於2024年9月及10月,接受國台辦官員請託,招募屏東民眾至海南省及山西省接受落地招待,團員僅需負擔機票費,其餘食宿、交通、旅遊等均由中國政府資助。
判決指出,該參訪行程中皆有國台辦人員到場,並在場鼓吹「兩岸一家親」、「九二共識」、「和平統一」等言論。同年12月23日,該黨屏東分會會員大會上,張存逢、黃榮德為特定政黨及總統、立委候選人拉票,被控配合中國介入選舉,意圖影響選情。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張存逢、黃榮德行為構成《正副總統選罷法》及《反滲透法》,判處2人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全案定讞,為防兩人逃匿,屏東地檢署啟動防逃措施,指定2人至轄區派出所報到,並指派屏東分局、里港分局,掌握兩人行蹤。
檢方指出,張存逢、黃榮德已在今(27日)上午10時至地檢署完成報到,檢方訊問後,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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