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內鬼案,日前依涉犯《國安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陳姓、吳姓及戈姓工程師,並求處7至14年的重刑,經調查台積電另一名陳姓工程師也涉案,東京威力科創盧姓行銷主管則涉嫌湮滅證據,檢方今(5日)追加起訴陳姓工程師、盧姓主管,分別求處8年8月、1年有期徒刑。
財經2026.01.05 17:44 臺北時間
台積電內鬼案追加起訴!工程師不認罪求刑8年8月 東京威力被罰2500萬
- 記者|郭妤
已遭起訴的陳姓工程師曾任台積電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到東京威力科創的行銷部門任職,利用與吳姓、戈姓工程師情誼,要求提供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陳姓工程師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供出另一名共犯陳姓工程師,但這位陳姓工程師犯後迄今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因此遭起訴求刑8年8月。
東京威力科創盧姓行銷主管,則是在知悉遭起訴的陳姓工程師被台積電發現犯行後,為了卸責刪除陳姓工程師上傳的相關檔案,足認有妨害刑事案件調查之犯行,且犯後仍否認,起訴求處1年有期徒刑。
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因於全案查證過程中,均能依檢察官要求提供相關事證,配合調查,依法求處罰金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