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本月12日才閃辭,之後傳出在汽車旅館內自傷,昨天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發動搜索,證實李明峯涉及貪瀆案件,涉嫌與消防設備楊姓女業者共同收受消防設備曾姓業者賄賂300餘萬元,經檢方訊問後,今天(25日)凌晨將李、楊2人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法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
社會2025.12.25 20:08 臺北時間
台南前消防局長李明峯閃辭又爆摩鐵受傷 涉貪300萬收押禁見
- 記者|郭妤
李明峯近兩年積極推廣「高壓細水霧幫浦消防車」,若民間企業有意捐贈,就由消防設備楊姓女業者接洽,再由曾姓業者出貨,李被控事後索拿回扣。台南地檢署認為李明峯、楊詠琪犯罪嫌疑重大,加上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今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法官晚間裁准。
法院指出,經訊問李明峯、楊女2名被告,綜合2人供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足認李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楊姓被告亦涉犯同條例相關罪名,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足認存在逃亡、勾串證人或共犯、湮滅證據之虞,符合羈押要件,經衡量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取代羈押,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