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5億元,害公司結束營業。檢方依照《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對張綱維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刑14年,另外也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今(14日)二審宣判,仍將張綱維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另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
影音2025.11.14 11:11 臺北時間
掏空遠航35億! 張綱維二審仍重判15年
- 記者|鏡新聞
原本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後,合議庭裁定對張綱維實施科技監控。但合議庭今年4月發現,張綱維有7次違反科控警示,甚至還有2次鄰近高雄漁港。因此緊急拘提張綱維到案訊問,最後裁定將張綱維收押但不禁見。
張綱維遭羈押後動作頻頻,多次提出交保請求,宣稱母親重病,或有「神秘成功女性」願意提供資產擔保等等。但高院均不採信,持續裁定羈押至今。
鏡新聞已上架86台,若無法收看,請洽詢當地系統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