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7日進台中議會進行豬瘟專案報告。
社會2025.11.07 15:39 臺北時間

才認錯又翻車 盧秀燕誤稱豬瘟疫區帶肉入境「首犯免罰」

台中豬場近期爆發非洲豬瘟,引發防疫警示。市長盧秀燕表示「首犯攜帶疫區豬肉免罰」,引起爭議。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首次違規攜帶疫區豬肉製品入境即處20萬元罰鍰,再犯加重至100萬元。農業部及防檢署提醒,不論隨身攜帶或透過郵寄、網購疫區豬肉,皆不得違規,以免造成防疫破口並危及國內畜牧產業安全。

台中市近日豬場爆發非洲豬瘟,成為台灣防疫重大隱憂。今(7日)台中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時,市長盧秀燕表示,「第一次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免罰,第2次才會開罰」,此說法隨即引發外界質疑。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自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者,首次違規即應處20萬元罰鍰,再犯者則加重至100萬元,並非首犯免罰。

農業部自2018年中國爆發非洲豬瘟後,即訂定防疫規範,禁止攜帶加工肉品、含肉泡麵、肉鬆蛋捲、火腿腸、豬肉乾、香腸等入境。防檢署強調,不論是隨身攜帶或透過網購、國際郵包寄送疫區豬肉製品,首次違規皆裁罰20萬元,再犯加重至100萬元。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首次違規攜帶疫區豬肉製品入境即處20萬元罰鍰,再犯加重至100萬元。(鏡新聞)

防檢署提醒,非洲豬瘟病毒高度傳染且環境耐久,一旦違規入境即可能造成防疫破口,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重罰及危及國內畜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