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5歲楊姓男子、30歲劉姓女子,各自因不同原因被誘到新加坡,並加入集團盜刷運作,2天內總計盜刷超過新台170萬元,再將買來的iPhone、精品包、行李箱等贓物脫手,近日楊男被判處25個月、劉女則被判處31個月,雙雙入獄。
國際2025.11.03 20:02 臺北時間
2台人赴新加坡集團犯罪!盜刷百萬買iPhone轉手 遭判刑入獄
- 記者|林婉珺
綜合新加坡媒體《CNA》等報導指出,楊男因在台欠下鉅額賭債,被要求到柬埔寨從事詐騙,或留在台灣債主指定賭場工作等還債,楊男經評估後,認為赴新加坡進行盜刷風險相對低,對受害者傷害也較小,因而於今年2月19日抵達新加坡。
另外,劉女則在髮型師介紹下,今年2月21日抵達新加坡,雖然未和楊男一起行動,但兩人都受集團指示,透過發配的手機,用線上支付到各商場購買奢侈品,包含iPhone、精品包、行動電源、行李箱等,再循管道出售物品。
兩人都在出境前落網,楊男被查出1天內盜刷新幣2.4萬元(約新台幣57萬元),劉女則涉嫌在2天內刷掉新幣5萬740元(約新台幣120萬元),這起跨國犯罪近日審理完畢,最終楊男被判處25個月、劉女則被判處3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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