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林睿庠經營毒品暗網,去年5月在聖露西亞擔任外交替代役期間,於過境紐約時落網;同年2月,林睿庠與美國檢方達成認罪協商,承認共謀販毒、洗錢及販賣摻假藥物等罪名。
林睿庠的律師以公務護照及訂位紀錄作為證據,指出林睿庠擔任台灣駐聖露西亞技術團助理技術員,屬於外交人員,應依《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享有「過境豁免」權利,逮捕行動屬於非法,要求美國法院撤銷起訴。
不過,外交部指出,根據美台特權豁免協定,享有保障的派任人員必須是由台灣通知美方相關機構並獲得美方認可的職員,但林睿庠在犯案與被捕時雖為外交替代役,但並非台灣派駐美國的外交人員,因此不在美台特權豁免協定的保護範圍內,不適用特權豁免待遇,仍可能面臨最重終身監禁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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