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府於2024年2月1日凌晨在警方協助下,強制接管東岸商場,主富公司主張商場2至4樓為其獨資增建,應享有所有權,於是提告謝國樑、交通處長王圳宏及警分局長林詔徹等人,涉犯加重強盜、無故侵入建築物、竊佔與毀損等罪。
基隆地檢署認為,主富與市府簽有合作同意書,加上市府進入商場後僅針對公共區域進行交接,未涉私人物品處置,難認涉案人有違法犯意,因此以不起訴處分。
主富公司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一度退回續查,基檢今年8月間仍認定罪嫌不足,再度不起訴,主富再次提起再議,但高檢署審酌基檢偵查已完備,最終於日前駁回再議,謝國樑等人以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