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蘇男4日無照駕車,撞死前方的機車騎士友人,肇事車輛車頭全毀。(資料照,消防局提供)
社會 2025.10.09 14:02 臺北時間

18歲無照男「連續肇事撞死友」 警未扣車僅開單放行遭申誡2次

記者|徐如奕

台南左鎮區18歲蘇姓男子日前駕車肇事,撞死前方17歲機車騎士友人,2人皆無照駕駛,而蘇男在釀禍前,曾與一名單車騎士擦撞,但當時警方僅口頭警告,開單後即放行,導致發生死亡車禍,對此,新化警分局坦承員警執勤過程疏失,未攜帶警用行動電腦等裝備,已依規對相關人員申誡2次。

該死亡車禍發生於4日上午,蘇男無照駕車行經二寮觀日亭附近多彎且坡陡路段時,不慎撞上前方同樣無照的楊姓友人所乘機車,造成楊男傷重送醫不治;事實上,蘇男在釀禍前就已先與一名單車騎士發生擦撞事故,當時警方僅對其開單並口頭警告「不得再駕駛」,卻未進一步扣留車輛,就直接讓其繼續駕車離開現場。

新化分局日前表示,將會調查過程是否疏失,若有違規將嚴懲相關人員;如今警方指出,員警處理第一起交通事故時,除當場責令禁止其駕駛,並記載於相關談話筆錄,但隨後趕赴處理另件事故而離開現場,因未攜帶警用行動電腦等裝備,執勤過程確有疏失,已依規定予以申誡2次處分。

至於外界關注是否涉及毒駕,警方表示未在車內發現違禁品,目前已採集蘇男尿液送驗,有待檢驗報告出爐進一步釐清案情。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