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員警開2槍擊斃家暴男,檢認正當防衛予以不起訴。(資料畫面)
社會 2025.09.26 20:12 臺北時間

家暴男雙刀挾持女友拒捕 苗警開2槍擊斃獲不起訴

記者|徐如奕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員警於今年4月間處理家暴案件時,因蔡姓男子持雙刀挾持女友,且不聽喝令還不斷逼近警方,吳員連開2槍制止,導致蔡男中彈送醫不治,死者家屬提告過失致死,檢方偵辦後認定吳員行為屬正當防衛,今(26日)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該事件發生於4月18日,警方接獲報案有一起家暴案件,蔡男持雙刀挾持女友,情緒激動,並有勒頸、揮刀攻擊行為,吳員到場後,蔡男不但不聽喝令,反而逼近警方,吳員隨即連開2槍制止,分別擊中蔡男左手掌與胸口,蔡男送醫搶救宣告不治,死者家屬控警方執法過當,向吳員提告過失致死。

檢方偵辦後,經勘驗監視器、彈道比對、現場勘查及解剖,認為吳員開槍時情況急迫,依《警械使用條例》行使職權,當下無法確認刀械是否掉落,且依據彈道模擬,無法排除警方是朝其腿部射擊,最終認定吳員行為屬正當防衛,因罪嫌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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