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入住豪宅僅3年,社區糾紛卻接連不斷,先是被鄰居控訴孩子奔跑製造噪音、甚至鬧上法院調解,如今又被管委會指控積欠11萬3,967元管理費,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不過法院審理發現,催繳文件送達的地址填寫為大樓8樓,收件人是大廈管理員,並非隋棠戶籍地,難以證明她本人確實收到,難以認定為合法催告程序,台北地方法院因此裁定駁回聲請,得異議。
隋棠則表示積欠管理費事出有因,稱社區多戶頂樓住戶們多年來飽受漏水之苦,向管委會反應要求處理,卻被置之不理,她和先生只能持續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再行款項求償,與管委會溝通碰壁2年後,「以合乎法律規定的管理費抵銷做為消極抗議的方法」,期盼喚醒社區管委會積極負責修繕屋頂平台漏水瑕疵,最後宣布捐出100萬元給新巨輪街賣者協會及世界和平會,期盼大家一起關注社會議題、弱勢族群。
網紅陳沂則指出,頂樓漏水修繕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花錢修繕屬於「無因管理」,修完可以跟管委會要錢,若管委會不給付,「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再來抵銷。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還批評隋棠是惡鄰居,「而且她發聲明最後還不忘用公益捐款這種老哏情勒法,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喊話捐款歸捐款,管理費還是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