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於2022年被《鏡週刊》踢爆涉職場性騷擾,選用秘書時偏好年輕、高䠷、長髮女性,甚至以「選妃」心態任用祕書,多次對女下屬說出「好像少女」等不當言語與打量行為,並在疫情期間要求祕書陪同用餐,請假程序也與男性同仁不同,此外,他還涉嫌情緒失控,對部屬進行職場霸凌。
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謝男行為涉及性別歧視、情緒失控辱罵下屬,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法》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2023年7月通過彈劾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認定謝男確有職場霸凌、性別歧視,並對女性部屬騷擾,且謝男身為政務官,位尊勢重,應為民表率,卻基於性別刻板印象,濫用權勢,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應予以懲戒。
懲戒法院認定謝男多次以細故霸凌並騷擾部屬,情節非輕,且事後否認違失,綜合《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判處謝曉星罰款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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