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超哥去年1月20日晚間9時3分許,因不滿Toyz批評自家餐廳食物,與林姓員工在餐廳前對Toyz施暴,導致對方頭部撕裂傷、腦震盪、多處擦挫傷,超哥當場被警方逮捕,訊後5萬元交保,事後Toyz提告恐嚇、傷害、殺人未遂等罪,檢方偵辦後依傷害、恐嚇罪起訴超哥。
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超哥當庭認罪,且表達和解賠償意願,但Toyz調解時未到庭,並認為求償1億元金額太高,雙方當時無和解空間,法官審酌情狀後,一審依傷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當時判決書意外曝光超哥罹患大腸癌治療中,一度引發關注。
Toyz不滿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今(9日)開庭,超哥在庭上表示,因為員工都很辛苦,才會不滿Toyz惡意批判,一時氣憤動手,坦承面對自己的過錯,但提出50萬的和解條件遭拒,Toyz要求100萬元賠償,因而談判破局,庭訊結束後,超哥更怒轟要對方不要無限上綱,「不然判我100年好不好?」
後續超哥委任律師代為說明:「超哥賠償基本他都已經提出來了,他認為50萬是適當的,只是Toyz要求100萬,主要理由工作損失,超哥認為沒有工作損失,反而得利、不能接受,傷勢判決5-10萬,一般10倍和解已經盡到想要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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