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曾被稱為「警界媽寶」,透過高考分發至太平區公所,再度被爆料工作懶散。(翻攝自Google Maps)
社會 2025.08.26 14:27 臺北時間

「警界媽寶」轉戰公所1年請假172天、狂打119 提告主管求償吃癟

記者|郭妤

葉姓男子2013年任職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負責製作警員的識別證卻頻頻出錯,為了趕在期限內完成還找父母到局裡幫忙,引起同仁不滿,被稱為「警界媽寶」。葉男2020年高考及格被分發至台中市太平區公所,又以車禍為由一年請假172天,還在上班時間叫救護車送醫多達14次,行徑遭媒體揭露後,葉男不爽主管受訪證實此事,提告求償30萬,一審敗訴,二審近日遭駁回,不得再上訴,全案確定。

葉男辭掉警察工作後改名,2020年參加高考後及格,被分發至台中市太平區公所擔任祕書室課員,第一年工作狀況尚可,但到第二年時再度顯出不負責的態度,須由其他同仁幫他收拾殘局。葉男2022年加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開始以傷痛請假,一年就請假172天,還曾經由父親代為在群組內替他請假;主管要求他加強工作進度時,他竟向公所申請國賠、申訴遭到霸凌。

葉男工作狀況被媒體報導,他不滿祕書室梅姓主任對外受訪,認為公務員就個資事項應制式回應「有關媒體詢問部分屬個人隱私,不予回應」,並指控梅姓主任不合理事項分配、不當言語侵害人格權,且請假、考績紀錄均遭報導外洩,認為是公所內部洩漏,怒指梅姓主任導致他名譽受損,請求給付30萬元賠償。 梅姓主任抗辯,回應媒體內容均為事實陳述,受訪主觀上並無惡意侵害葉男的意思,回應內容也都是客觀事實,且葉男稱違反個資法部分,已經獲不起訴,更經高檢署駁回再議。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難認定梅姓主任有直接或間接洩露個資,對媒體受訪內容,僅是客觀回覆,且葉男是公務員,是否出勤異常貽誤公務,也非單純私領域,與公共利益有密切關係,梅姓主任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一審判葉男敗訴,二審駁回,不得再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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