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擔心女友不願以嘴巴進行性行為,竟下藥得逞,遭重判9年。(資料照、示意圖,Pixabay)
社會 2025.08.08 17:00 臺北時間

女友不願用嘴消慾火 男竟下藥性侵還想用800萬和解!遭判刑9年

記者|林婉珺

一名王姓男子2020年4月間帶女友入住大安區旅館,王男竟趁著女友洗澡時,在啤酒下藥並性侵得逞,事後女方發現驗傷提告,王男被查出是擔心要求口交遭拒才下藥,還一度將和解金加碼到800萬元乞求女方不要提告。案經歷審,王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徒刑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王男於2019年12月間開始和女友交往,隔年4月4日兩人晚餐後入住大安區旅館,王男趁著女友去洗澡時,將強力安眠藥摻入酒中,女友洗完澡喝下後,一路昏睡到隔天下午2點,事後女方驚覺身體狀況有異,前往醫院採檢並報案,尿檢驗出安眠藥殘留物。

王男到案後僅坦承有性行為,但對於下藥則矢口否認,稱未違反女友意願性交,不過女方指控,每回在外過夜都有性行為,她曾詢問王男為何下藥,對方則回應,因為她會拒絕口交,為了口交才下藥,且為了乞求女友不要提告,王男提出百萬和解金,還一路加碼到800萬元。

不過女方仍堅持提告,檢方最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王男,由於王男始終否認犯行,一、二審因無悔意且犯後態度不佳,均遭判處9年徒刑,案經王男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無違誤,且量刑適當,今(8日)駁回上訴定讞,同時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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