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館叔叔」梁姓男子犯下多起兒少性案件。(示意圖,Pexels)
社會 2025.07.30 15:10 臺北時間

才判囚25年!「美術館叔叔」又被查出性侵女童 刑期再加重

記者|徐如奕

「美術館叔叔」梁姓男子涉嫌與「大貓」權自立共犯性侵、猥褻4名未成年兒童,並拍攝性影像,去年底遭判刑25年定讞,檢方深入追查,發現梁男還性侵1名女童,並上傳至網路供人下載,基隆地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分別判處梁男10年、8年6月徒刑。

權男20年前因性侵未成年並拍攝性影像被判刑10年,出獄後再夥同梁男於2022、2023年間性侵、猥褻4名未滿12歲幼童,還將過程拍下,製成影片。權男在2024年8月警方追捕時,疑畏罪墜樓不治。

梁男於2024年5月被基隆地院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及「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14罪,共判處117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25年,上訴二審遭駁,他未上訴三審,全案於去年底定讞。

檢方勘驗查扣影像時,發現梁男涉嫌性侵另名女童,並上傳至網路供人下載。基隆地院審理,認定梁男觸犯強制性交罪、《兒少性剝削條例》,分別判處各10年、8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