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 2025.07.26 19:33 臺北時間

趙少康「亮票」涉嫌違反選罷法 最高2年有期徒刑、20萬罰金

記者|彭乙洲、程郁育

戰鬥藍發起人趙少康今(26日)一早投完票後,竟然將選票紙主動亮給媒體拍攝,這個行為恐怕已經違反《選罷法》第88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著最高20萬元的罰金。而趙少康違反的還不只這樣,他在投票截止前發布的道歉聲明,以及在社群上發文表態不同意的立場,恐怕也觸犯到《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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