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婦人陳麗如:「我的女兒是吳火獅最小的女兒。」高舉陳年照片,她就是新光創辦人吳火獅的情婦陳麗如,多次現身鏡頭前,要替女兒認祖歸宗,爭家產。
陳情婦人陳麗如:「如果爸爸在,應該不會讓我這樣,一定會好好的照顧她。」陳麗如的前夫,就是吳火獅特助高登財,與吳火獅是多年好友,時常受邀到家中開午餐會,但夫妻倆1997年離婚後,據傳吳火獅對陳麗如展開猛烈追求。
財經專家黃世聰:「包括說像是去看電影,然後約出去啦,後來就雙方感情越來越好,不倫之戀然後生下這個小孩。」
陳麗如曾向法官表示,每月收到吳家10到20萬生活費。1985年陳子婷赴日讀書,也通通由吳火獅買單,至少付了1千萬,這些錢都由新光老臣李峰遙代為支付,直到2011年吳家停止付款,關鍵音檔也曝光,陳麗如請求希望大哥吳東進幫忙,還說對方承諾松江路房子要給她,但李峰遙無奈說現在東進無法做主。吳東進表示,認祖歸宗的事情等媽媽過世後再來做,短期內實在不可能。
財經專家黃世聰:「那吳家當然都是一直傾向不會承認啦。對方要提起這個相關訴訟,或是相關追討的時候,你也沒辦法阻止這樣的情形。」
爸爸外遇吳家人早就知情,隨著高院判定陳子婷就是吳火獅女兒後,現在母女倆要爭的是吳火獅的龐大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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