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男於5月間開車行經三峽時肇事釀3死12傷,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因死亡獲不起訴處分。(翻攝畫面)
社會 2025.07.14 15:36 臺北時間

三峽連環撞3死12傷偵結 78歲翁涉不確定故意殺人身亡不起訴

記者|徐如奕

新北市三峽區5月19日發生嚴重車禍,78歲余姓老翁駕車高速衝撞,造成3死12傷,檢方今(17日)偵結,調查認定余男涉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嫌重大,不過他於案發後傷重身亡,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指出,余男於5月19日下午駕車自苗栗返家,同日16時3分25秒許,行經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與國成街交岔路口左轉時,不慎撞及中央分隔島,隨後未停車處理,反而倒車推撞後車並繼續高速逃逸,先擦撞腳踏車騎士後再闖紅燈,連續衝撞多名行人與車輛,造成3死12傷。

檢方偵查後,發現余男車輛機械無異常,油門和煞車也沒被腳踏墊,或其他物品卡住,當時他無喝酒、吸毒,且身體病況也不會影響他意識,案發前期的駕駛行為正常,未與其他車輛發生糾紛,整體身心狀況良好,具備安全駕駛能力。至於車內散落的粉圓,研判係因猛烈撞擊後傾倒灑出,排除其行車時食用粉圓導致事故的可能。

此外,經鑑定余男車輛紀錄器,其時速曾一度高達104.6公里,且未有煞車,檢方指出,案發時段正值放學時段,余男明知高速開車容易傷及路人和學生,仍高速行駛,甚至在第一次撞擊後也沒踩煞車,顯示其對駕駛技術自信,但卻不在乎可能會造成的傷亡,檢方認定其行為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但余男因後續併發多重器官壞死及敗血症,已於5月31日不治死亡,因此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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