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35億元、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8億元,5月底依違反銀行法將他重判11年8月徒刑,高等法院6月16日裁定郭哲敏應予羈押;他不服,聲請撤銷羈押處分,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已認定他犯罪事證明確而重判11年8月,且有多次逃亡意圖,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確定。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記者|鏡新聞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35億元、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8億元,5月底依違反銀行法將他重判11年8月徒刑,高等法院6月16日裁定郭哲敏應予羈押;他不服,聲請撤銷羈押處分,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已認定他犯罪事證明確而重判11年8月,且有多次逃亡意圖,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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