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分局表示,事發地點為住宅大樓興建工地,上午8時44分發生路面坍塌事故,而工作人員進行出土工程時,停放於路旁之砂石車後輪陷入,整輛車因而側翻,坑洞大小約4×4公尺,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
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到場協助交通疏導,並呼籲附近民眾勿逗留,通勤民眾避開龍門路250號一帶路段。
警方也同步通知三重區公所,由養工處等權責單位進行後續處置。至於側翻傾倒的砂石車,責由業者自行聯繫拖吊車輛排除。另經查,本案砂石車未申請道路施工許可及行駛管制區之通行證,警方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1項3款及60條2項3款舉發,最高可併處新台幣4,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