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移工陳女涉行賄及脫逃未遂,遭判刑並驅逐出境。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社會 2025.06.25 12:29 臺北時間

掏錢賄警+派出所奪門逃20公尺 越籍失聯移工判刑5月驅逐出境

記者|張憶漩

越南籍移工陳姓女子因連續曠職被廢止工作許可,自2023年11月起失聯,2024年1月,她搭車時遇台中警方攔查,面對查驗身分,擔心遭遣返的她竟掏出6,000元試圖賄賂警員,當場遭拒並依法逮捕。未料,陳女在派出所拘留室竟掙脫腳鐐試圖逃跑,狂奔約20公尺後仍被警方追捕歸案。法院依行賄、脫逃未遂罪,各判她3月、2月,得易科罰金,驅逐出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24年1月9日,陳女搭乘的車輛在綠燈亮起後遲遲未行駛,引起警方注意,台中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孫姓、林姓警員上前攔查,陳女害怕失聯移工身分曝光,情急之下竟拿出6張千元大鈔並說「收下」,希望警方放行,孫員當場拒絕,並依行賄罪嫌現行犯將她逮捕。

當日晚間6時許,陳女在派出所內突然掙脫腳鐐、衝出大門,孫員和值班台警員見狀趕緊追趕,隨即在附近巷弄逮回陳女,她坦承因不想被遣返回國,才會一時衝動行賄與脫逃。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指出,陳女行賄金額為5萬元以下,依法減輕其刑,且其於偵查及審理階段均坦承不諱,再依法從輕;至於脫逃部分,因她始終在警方視線內且未成功逃離,應以未遂罪論處。法院最終判處陳女行求賄賂罪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脫逃未遂罪徒刑2月,均可易科罰金,另考量她自2023年11月2日起為失聯移工,命其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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