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因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遭起訴,另外,張斯綱交付「罷免吳思瑤案提議人名冊」給賴苡任部分則不起訴。起訴書中指出,賴苡任從黃呂錦茹主導罷免之初就加入團隊,還被冠名「罷吳四騎士」,並擔任罷免吳思瑤第一階段領銜人,不過因為設籍未滿4個月遭替換,但後續仍以召集人身分密集接觸罷免事務。
遭起訴後,賴苡任透過臉書發文,截圖3行起訴書內容,並畫重點「指導不詳志工抄寫名冊」,他開頭破題表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過全文僅就「不詳志工」長篇大論,他認為「這項指控所依據的,不是一位具名的證人,也不是一段明確的事證」,還定義「不詳」就是查無此人、無人出面作證,賴苡任稱自己是因不認罪才遭起訴。
不過,起訴書顯示吳思瑤罷免案一階連署有2,674份造假,造假率高達94.18%,僅有165份有效連署書,吳思瑤今也回應,一口氣造假2,000多份而非1、2份,批評賴苡任從頭到尾都在自導自演、盜用個資,吳思瑤認為,賴苡任堂而皇之地玩弄法令,這對法律人而言是最大侮辱,更是有志從政者最差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