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罪,一審被判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資料畫面)
社會 2025.06.12 12:05 臺北時間

黃子佼二審「加保50萬+境管」 最高院駁回抗告確定

記者|鏡新聞

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個少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一審被判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黃子佼已和21名被害人和解,而法院裁定5月2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具保50萬元,黃子佼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黃子佼經法院訊問後坦承不諱,高院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然而,檢察官以另案併辦認為黃子佼還有可能涉犯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而該罪的法定本刑顯然高於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黃子佼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裁定沒有違誤,駁回黃子佼抗告,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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