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5.06.11 19:47 臺北時間

獨家/驗屋沒告知?新房竟是「臨時電力」 屋主:插座還冒火花

記者|徐紹芸、余家緯

買房真的有很多「眉角」要注意,尤其交屋前的「驗屋」階段更是重要關卡。就有民眾花了1600多萬在桃園買房,驗屋時建商測試水電都沒問題,直到他們準備搬進去入住,才發現水電都是接臨時管線,時常供電不穩,甚至跳電,連瓦斯表也都還無法安裝。向建商提求償,希望能負擔額外租屋的一個月開銷,以及自費購買的熱水器,但雙方找消保官協調沒共識。建商主張,買家已經簽下驗屋完成單,對賠償方案無法接受。

投訴屋主:「要用吹風機的時候,然後它這個插頭裡面就跑出火花,然後下一秒就整個跳電。」入住才發現,家裡電路接的都是「臨時線」,一天到晚供電不穩、亂跳電。八年級生好不容易存到積蓄,花了1600多萬,買下人生第一間房,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

投訴人:「要搬進來的時候才發現,它根本沒瓦斯可以用。驗屋的時候建商也都是有測試,就是有水有電,但我們不知道說是臨時水、臨時電,然後電壓那麼不穩定。」

2月中驗屋時,水電都能開,以為沒問題。但進場裝潢,才被師傅告知接的是「臨時線」,與正式電力不同,負載能力有限,長期使用可能過載或短路。投訴屋主:「交屋的話必須要接通自來水、電力還有瓦斯,那它都接好之後才可以通知我們驗收。」投訴人搬出合約,強調交屋完全沒被告知。找上消保官協商,最後也破局。

投訴屋主:「我們問建設公司的時候,它給我們的回應是說:那房子只要有水有電就可以住啦。 那我們就問他說:那有水有電,那我們住公園是不是就好了?然後他們就不回應。」建設公司特助王小姐:「其實他都知道已經當下的狀況,那他願意做交屋的動作。我們去有申請,但就卡在市政府那邊啊。他沒有核准,也是要他同意我們才可以去做五大管線(開挖)。」

建商強調,驗屋當下都有說明。買家提出賠償額外租金和電器費,雙方沒共識。但律師提醒,買房交屋,最好還是找第三方單位才保險。律師黃子欽:「買家其實自己也已經簽了驗收通過的單,甚至也給了可能5%的款項(尾款)。那我認為這個(求償)就有點困難了。」類似情況,屋主想提告,得提出更多明確事證。否則法院認定已經簽下驗屋單,並非建商失職,想提求償恐怕也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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