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涉嫌收受物流公司不正當利益,並利用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護航業者,業者則以每月5萬元行賄,又另匯5萬元至其人頭帳戶,並透過修法減少租金及管理費、換取商業利益;陳歐珀帳戶裡還有上千萬款項無法交代來源。
有媒體報導,辦案人員在陳歐珀住處搜出一本關鍵筆記本,上面記載複雜金流,裡頭還註記曾收im.B吸金案主嫌曾耀鋒800萬元;這部分北檢不予回應。
北檢訊問後認為陳歐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涉案的陳歐珀妻子徐慧諭80萬元交保、陳歐珀的特別顧問洪文宗50萬元交保、民進黨前副秘書長許仁圖30萬元交保;物流公司前董事長洪英正以300萬元交保,物流公司會計葉珍琳10萬元交保,其餘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