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因進出88會館遭監察院彈劾,今遭懲戒法院判罰月俸3個月。(翻攝自王涂芝臉書)
社會 2025.05.09 14:19 臺北時間

新北檢察官遭彈劾出入88會館、4度放行郭哲敏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記者|林婉珺

攝影|鏡新聞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2020年間應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邀約,前往郭哲敏旗下的私人招待所「88會館」等地接受招待,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且2022年偵辦郭哲敏地下匯兌案期間,已簽發拘票拘提郭,卻4度指示刑事局不執行,王涂芝去年4月間遭監察院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今(9日)被判處罰款月俸3個月、約新台幣50萬元。可上訴。

王涂芝、黃錦秋去年4月間遭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當時監院透過新聞稿指出,2人於2020年1月、7月間出入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且是郭哲敏旗下「88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誠文「睿森銀樓地下室」,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王涂芝2022年偵辦郭哲敏地下匯兌洗錢案時,簽發拘票要刑事局在郭哲敏出入境時拘提,但卻在4次接獲通報時,指示刑事局不執行拘提。而郭哲敏同年10月26日出境後,因檢警11月2日發動搜索調查,郭潛逃海外於11月11日被新北地檢署通緝,直到隔年8月間才在檢調、駐外機關努力下把郭從泰國押解回台歸案。

王涂芝、黃錦秋雙雙被移送懲戒,黃女日前遭判免除檢察官職務,並轉任檢察事務官,今(9日)懲戒法院則判處王涂芝罰款,現職月俸總額3個月、約新台幣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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