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女屍命案」凶手假釋出獄後又因瘋狂追求女觀護人,遭依《跟騷法》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社會 2024.03.03 14:54 臺北時間

「白玫瑰女屍案」 殺人犯假釋 狂寄情書追女觀護人再判刑

記者|陳姿妤

2008年間台中市發生一起「白玫瑰女屍案」,凶手梁又山不滿女友提分手,竟載她到大肚山望高寮以水果刀割喉殺害,事後因良心不安,在頭七當天買了一束白玫瑰重回案發地點弔唁,因此成警方破案關鍵。梁男被依殺人罪判刑16年,2020年假釋出獄後又瘋狂追求輔導他的女觀護人,就連台中地檢署發文告誡也不在乎,女觀護人擔心受怕只好提告,台中地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梁男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依殺人罪判刑16年、現年52歲的梁又山,於2020年7月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期間必須定期向中檢觀護人報到,然而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長達逾1年半的時間,梁又山多次告訴心理師、就業輔導員,自己對女觀護人的愛慕之情。

中檢得知後,將梁又山調整給其他觀護人輔導,沒想到見不到心上人的梁又山,便改由寄送情書至中檢觀護人室,並指定由女觀護人本人簽收,令女方不堪其擾。觀護人室於2023年4月27日以書面命令梁男,不得再做出不當追求舉動,梁男簽收上述命令後,卻在29日起短短8天內,又至少寄了4封情書給對方,讓女觀護員心生畏懼只好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梁又山承認上述行為,法官認為,梁又山假釋出獄後在工廠擔任作業員,卻不知悔改,不但竊取他人財物共4700元,還不知自我克制情緒以及理性尊重他人,騷擾觀護人,顯見他自我控制能力甚差,漠視法律規範,使對方承受莫大心理壓力與精神痛苦、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依違反《跟騷法》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依竊盜罪,處8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