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將母推下樓,二審再判無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社會 2024.01.30 17:37 臺北時間

啃老兒討100元遭拒竟推母墜樓亡 弒母案再上訴二度判「無期徒刑」

記者|曾子庭

新北市板橋區於前年發生一宗令人震驚的弒母案。當時39歲的黃姓男子在向母親索討100元未果後,竟然將母親從家中4樓的陽台推落,導致母親傷重不治。黃男在被捕後,辯稱母親是「自己跳的」。經法院審理,一審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在30日二審仍維持判決無期徒刑,可上訴。

案發於2022年3月晚間8點多,當時黃母在陽台吹風欣賞風景。然而,黃男無視家暴保護令,主動前往向母親索討100元。黃母拒絕後,2人在陽台上發生激烈口角。黃男竟然產生殺意,強力抓住母親衣袖,結果將母親從自家四樓的陽台推落至馬路上。路人緊急將重傷的黃母送醫急救,但因胸腹腔內大量出血、血胸以及多處骨折等重傷,最終黃母仍不治身亡。

警方隨後上門將黃男帶回進行訊問,起初,他聲稱剛進門時母親已在陽台外,表示是母親自行跳下,他有試圖拉回卻沒辦法,以為是母親在開玩笑便進房休息,甚至強調自己當時沒有「辨識能力」,後來才聽到鄰居說母親墜樓。然而,經檢察官調查,考量母親身高與陽台高度,認為黃母是被推下樓身亡,隨後,黃男才改口稱是討錢不成時與母親發生爭執,不小心將母親推落陽台。檢方不予採信黃男說法,以殺人罪嫌對黃男提起公訴。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有多項前科,先前曾因持鐵鎚搶劫銀樓被捕,出獄後一直未能找到穩定工作,且沉溺於酗酒,經常因金錢問題與父母發生爭執,尤其在父親於2020年過世後,剩下他與母親相依為命,卻持續對母親施以暴力,母親不得不向法院提出家暴保護令,該保護令自2020年8月起生效,為期2年。

經一審判決黃男無期徒刑後,案件再上訴至高院。黃男堅稱無殺人念頭,辯稱母親墜落是意外。合議庭則指出,在多次主動自白的情況下,透過模擬、警詢、偵查皆顯示他具有殺人和違反保護令的故意,但考量黃男罹病,且存在「重度酒精使用障礙症」等問題,認為判處死刑並非適當手段,而案發時黃男的慘忍行為及糟糕的犯後態度,有長久與社會隔絕之必要。最終判決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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