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林益世2013年向爐碴業者收受6,300萬元款項衍生法律爭議,這是利用職務得利的恐嚇取財?還是涉嫌貪汙罪?2日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示統一見解,只要是跟職務有密切關聯,再加上有對價關係,收錢辦事就算是貪污罪,因此林益世恐怕得面臨重判。
社會2023.03.03 14:34 臺北時間
前立委林益世收6300萬 最高法院認定是貪污
- 記者|趙翊絜、何孟哲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前立委林益世2013年向爐碴業者收受6,300萬元款項衍生法律爭議,這是利用職務得利的恐嚇取財?還是涉嫌貪汙罪?2日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示統一見解,只要是跟職務有密切關聯,再加上有對價關係,收錢辦事就算是貪污罪,因此林益世恐怕得面臨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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