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022.12.03 20:13 臺北時間

拾信用卡心生貪念! 護理師刷5萬購金對戒

記者|楊欣怡、林育辰

日前新北市一名女子向警方報案,供稱信用卡被盜刷,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通知犯嫌到案說明,她表示先在路邊撿到信用卡,因為好奇心作祟,才會刷了將近6萬元購買金飾,但事後心虛,又跑回銀樓退刷金戒指,讓銀樓業者難以置信。

在櫥窗前仔細東挑西選,店員在一旁細心介紹,小心翼翼把金飾裝進盒子裡,婦人買到心滿意足離開銀樓,但是過不到一天,她居然跑回來退刷金戒指,詭異消費行為,連店家都覺得怪怪的。

原來當時這名嫌犯,在路上撿到信用卡之後,居然心生貪念到附近銀樓盜刷買金飾,直到失主手機收到消費通知簡訊,這才察覺有異,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嫌犯高姓婦人在新北市永和一間小兒科擔任護士,撿到信用卡後,先到第一間銀樓,用2萬6千4百元購買金飾,發現卡片能正常使用,一小時後故技重施,到9百公尺外的另一間銀樓,購買一對金戒指,事後被警方通知到案,她才坦承犯行,還說因為內疚,已經把部份金飾拿去退刷。

銀樓業者(變音處理):「她是買戒指,然後她就是說(婆婆)不喜歡,那我們就是讓她退,就是讓她退。」得知消費者盜刷信用卡,銀樓業者不敢置信,嫌犯刷別人的卡,還偽造簽名,以為可以偷天換日,但還是被警方給揪了出來。

新北市得和派出所長黃世昌:「犯嫌坦承是在中和區的連城路上拾獲該信用卡,因為一時好奇,去銀樓購買金飾,並偽造信用卡上之簽名。」其實一般來說,民眾申請信用卡時,都可以設定消費簡訊通知,一般只要金額超過3千元,系統就會發送簡訊,民眾發現異狀,可以立即洽詢發卡銀行,只要在24小時內通報,就能阻止盜刷。

只是這一回,銀樓業者沒有發現嫌犯偽造簽名,恐怕也會因此負擔部分責任。律師李育昇:「如果盜刷金額上萬元,業者可能要負民事賠償,一般的話,可能會在4到5萬元以上的損失金額,這樣的話,那比較有可能會去向店家,來做一個追查的動作。」假借別人名義替自己揮霍shopping,即使案發後退還金飾,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最終還是因為一時貪念,害自己背上刑責。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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