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狠心媽媽在生產完隔天,就將女兒遺棄在醫院。(示意圖,圖與本文無關)
社會 2022.09.04 18:37 臺北時間

生產隔天「丟下女嬰」就落跑 媽媽身世曝光「輕判4月」

記者|張家瑋

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2月在醫院生產,隔天卻獨自丟下女嬰,趁醫院不注意之際偷跑,由於女子一直不願和醫院聯繫,也不主動探視女兒,院方束手無策只能報警。新北地院審酌,女子平常住在公園,謀生不易,且將女嬰丟在醫院,而非放在他人難以發現的處所,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罪,酌減判刑4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女子有毒品等前科,平常居無定所,只能在公園生活,去年2月27日她在亞東醫院生下一名女嬰,隔天馬上離開醫院、避不見面,也不願意提供女嬰所需的生存必要協助,女子一直沒和醫院聯繫,也沒有支付相關照護費用,院方只好報警通報。

女子到案坦承遺棄女兒,法官認為,女子行為實屬不該,但考量她謀生不易,且平常以公園為佳,可能沒有能力扶養女嬰,至於她雖將女嬰遺棄在醫院,但相比隨意棄置於別人難以發現的場所,犯罪情節較輕。

最後法官審酌,女子主觀惡性、犯罪情節及所生危害相對較輕,若以法定最低刑度論罪,仍屬過重,因此根據《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罪判她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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