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昨天下午大斷網,NCC目前收到106件申訴案。(翻攝Google Maps)
生活 2022.05.11 17:07 臺北時間

台灣之星10日下午斷網惹民怨 NCC收106件申訴

記者|林婉珺

台灣之星10日下午大斷網,造成用戶諸多不便、引起抱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目前收到106件申訴,也宣導權益受損的消費者應「主動」向業者申請月租費減收,依據契約規範,訊號服務中斷2到4小時可以主張減收5%月租費。

10日下午一點多台灣之星網路與通話全斷,全台用戶透過其他網路上線抱怨「沒辦法聯絡事情」、「靠接朋友的網路分享才有辦法使用手機工作」、「害我沒辦法操作股票和期貨」,斷網碰上全台疫情居隔人數大增,在家工作、遠端上課人數多,災情加劇。

關於影響人數,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行動通訊本身具流動性性質,不像市內電話,沒辦法說有多少用戶受影響,主要是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基地台沒辦法使用。

翁柏宗說明,斷訊主要原因是區域停電,台灣之星在第一時間就啟動自備發電機,不過搶修期間區域供電不穩,導致台灣之星配電室配電盤燒毀,發電機無法連線到交換機上,交換機中斷影響到基地台,台電大約在下午3點40分完成搶修,但基地台陸續啟用需要時間,因此斷訊陸續到傍晚5、6點才恢復。

台灣之星在斷網後有立即通報NCC,關於消費者權益部分,翁柏宗提醒,消費者要主動跟業者主張月租費減收,依據契約規範,訊號服務中斷2到4小時可以主張減收5%月租費,若時間為4到8小時可主張減收8%月租費,若用戶不清楚自己的斷訊時間是否在賠償範圍內,翁柏宗解釋,其實電信業者都有自己的控制中心,基地台跟用戶連線情況都很清楚,業者都會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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