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張姓女子認為刺青失敗,提告陳姓刺青師求償。
社會 2022.04.12 16:24 臺北時間

法院認證刺青失敗!布袋戲人物「大走鐘」 刺青師要賠10萬

記者|游允彤

攝影|賴一銀

台中張姓女子找陳姓刺青師在身上刺布袋戲人物圖案,不料成品嚴重「走鐘」,不僅鼻子是黑色,眼神也不對,張女一氣之下對刺青師提告。台中地院認為,肉眼一看就知道,人物臉部的光影「嚴重錯誤」,有一定程度失真,判刺青師應賠給張女10萬元,可上訴。

張女表示,2020年8月9日找陳男刺青,並提供布袋戲人物圖形,要刺在左肩及胸,但成品的圖形,色澤、五官、構圖都沒有在水準上,鼻子是黑色,眼神也不對,失敗的紋身導致她抑鬱、失眠,因此向陳男求償修改圖的費用1萬2千元、雷射費用3萬9,030元,精神損失19萬元,共24萬1,030元。

陳男反駁,鼻子陰影部分,有把原圖臉部陰影稍微修飾,因為如果在特寫情況下,刺出來就會很黑,但他還是有強調五官的立體,至於眼神的部分,他表示在特寫照片狀態下,眼睛其實都滿黑的,認為刺出來的效果是可以的,並沒有失敗的問題。

台中地院比對張女提供的原圖和刺青成果,認為肉眼一望即知,人物臉上之鼻子與兩頰之光影嚴重錯誤,人物眼睛及頭飾也都有一定程度失真,陳男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審酌張女求償改圖費與雷射費依法有據,精神慰撫金以5萬元為適當,一共判陳男應給付10萬1,030元,可上訴。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