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去年涉「六四」集會案,9日在法院審理。(AP)
國際 2021.12.09 14:01 臺北時間

黎智英入獄一年再背新罪 涉六四集會案「煽惑」罪名成立

記者|張憶漩

黎智英入獄滿一年,9日再因去年「六四」集會案,被區域法院裁定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成立。

本案緣起2020年6月4日,成千上萬的港人不顧香港警方以防疫相關法令禁止集會,照例前往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六四」事件31週年燭光哀悼晚會,26名民主派活動人士遭逮捕、起訴。

維園六四集會案9日在區域法院審理,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則因上述兩罪名被定罪。法官暫時休庭,讓控辯雙方商討求情及判刑日期。

同案有16人已於稍早認罪,判刑4至10個月不等,另有李卓人等5人等候判刑;另兩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

除了此案,黎智英先前已因詐欺、非法集結等案,共被判刑20月,去年12月3日首度被收押,後續還有港府提起的《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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