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揭露,小晶在法庭上道盡婚後的心酸,丈夫阿東從2013年起就因健康因素無法行夫妻之實,情緒也大為影響,夫妻之間難以溝通。更讓她吃不消的是,她每月賺得1.7萬微薄薪水,卻必須獨力負擔房租和生活開銷,還要拿錢給娘家補貼,沒想到在這種拮据情況下,阿東在2018年竟還想藉她的名義貸款買車。
小晶本以為每個月1.2萬元的車貸會是共同責任,誰知阿東竟直接「甩鍋」,一句「貸款人是誰,誰就要負責還」讓兩人關係陷入無休止的爭吵。小晶苦撐一年多後實在無力負擔,阿東才帶著她前往車行解決。小晶因語言不通,被迫全盤仰仗丈夫的翻譯,沒想到他卻只催促她簽名了事,對文件細節完全沒解釋清楚,這一切讓小晶對阿東的信任徹底瓦解,心灰意冷至極。
這對夫妻婚後爭執從未停歇,一再提及要離婚,2020年的一次大吵,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阿東乾脆把小晶攆出家門,兩人從此形同陌路,自此再無聯繫。小晶認為這段婚姻早已「名亡實存」,在審理過程中,阿東雖然收到通知,卻始終神隱,既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面回應,被法官視為默許離婚。最終,法官援引《民法》規定,認定雙方關係已達「重大且無法回復」的破裂程度,雙方都無心再經營家庭,裁定准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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