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近日2起重大毒駕縱放案因獲准「無保請回」掀起輿論風暴,而這2起爭議裁定的幕後推手就是被基層警界戲稱為「佛系法官」的陳德池,而他在法學界也被認為以「個人風格鮮明」著稱,過往判罵人「龜兒子」不構成公然侮辱,但該案被二審法院糾正,他也曾挑戰公然侮辱罪釋憲。
鏡週刊2026.06.09 11:40 臺北時間
縱放載瓦斯毒駕、撞斷所長腿 「佛系法官」曾判罵人「龜兒子」無罪
- 記者|鏡週刊
江姓男子5月30日施用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後,駕駛載有10桶大型瓦斯桶的貨車在員林市瘋狂衝撞,宛如「行動炸彈」險些波及民眾;接著施姓毒駕通緝犯為躲避盤查,竟倒車衝撞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導致其右腿粉碎性骨折,然而在陳德池眼中竟均「無羈押必要」,而「無保請回」的裁定引爆民怨,法務部長鄭銘謙直言「完全無法接受」,認為法院的標準顯與社會常識脫節。
據《鏡報》報導,爭議判決的幕後推手為現年約50歲的陳德池,他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6期結業,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業領域為公共危險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基層警員對這名「佛系法官」的裁定表達不滿,1名資深警官抨擊,同仁在第一線搏命抓人,連所長都被撞到粉碎性骨折,結果法官手一揮就放人,「縱放」已導致彰化警界士氣降至冰點。
陳德池在法學圈內以「個人風格鮮明」著稱,爭議案件莫過於他曾判罵人「龜兒子」不構成公然侮辱,認為粗口不等於侵害人格權,不過該案被二審法院「打臉」糾正,改判被告拘役20天。陳德池在法學界算是「獨特見解者」,曾堅持《刑法》公然侮辱罪有違憲之虞,主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盼能將該罪名除罪化或明確化,不過大法官最終未採納其論述,判決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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