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遭控掏空公司資產達35億元,二審今日宣判,維持原判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5年。(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2025.11.14 12:00 臺北時間

遠航掏空案二審出爐!前董座張綱維仍重判15年 科技監控7度違規成關鍵

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遭控掏空公司資產達35億元,導致遠航於2019年全面停飛。案件歷經多年審理,高等法院今(14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審對張綱維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另有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張綱維因在二審期間多次違反科技監控規定,遭高院裁定羈押至今,屢次提出交保均遭駁回。

遠航自1957年創立,曾在1970年代成為國內航線龍頭。然而公司多年來屢陷財務危機,2008年間因爆發高層掏空23億元重創營運,最後在重整過程中由張綱維的樺福集團於2011年接手並促成復飛。只是復飛後財務仍未改善,2019年12月12日遠航突然宣布隔日停飛,適逢春節運輸準備期間,引發全國關注。

檢調調查後認定張綱維長期以虛增營收、美化財報方式掏空公司,金額累計約35億元,並涉嫌將樺福集團負債轉由遠航承受、以貸款方式償還高額債務,甚至以「轉調樺壹款」名義搬移資金。檢方遂依《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民航法》、《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一審重判14年。張在審理期間改口承認部分違反商業會計法,但否認有侵占犯意。

張綱維為何遭收押?

案件上訴高院後,合議庭原先裁定科技監控,但今年4月初發現張綱維7度違規,其中2次行蹤甚至接近高雄塭仔頭漁港,引發外界關注其疑似規避監管。高院緊急拘提後裁定收押但不禁見,並加速審理。張遭羈押期間多次以母親重病、或有「神秘成功女性」願提供擔保為由求交保,但皆未獲採信。

其他被告二審結果如何?

本案另有遠航前副董事長鄭晴文與協理陳建州遭起訴。一審判刑後,上訴二審今改判:鄭晴文改判11月徒刑,另1年1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5年;陳建州改判1年得易科罰金並緩刑4年,兩人均須履行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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