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集團「肉粽串」抓出一大票閃兵藝人,當中不乏大咖男星,新北檢今(14)日表示,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修杰楷、謝坤達等12人均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款役齡男子以不法方式變更體位避免徵兵及刑法第 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鏡週刊2025.11.14 14:40 臺北時間
藝人閃兵團引社會譁然 新北檢今起訴修杰楷、陳柏霖等12人
- 記者|鏡週刊
藝人王大陸2月爆出閃兵後,檢調5月展開第二波搜索,包含陳零九、「棒棒堂」威廉、陳大天、大根、「棒棒堂」李銓等人均遭檢方拘提到案,並在偵結後起訴。檢方10月21日再展開第3波搜索行動,陸續帶回陳柏霖、修杰楷、男團「Energy」成員張書偉、「棒棒堂」成員小杰(廖允杰),之後包含男星唐振剛等藝人也陸續自首。
新北檢今天指出,檢察官審酌兵役制度是維繫社會安定、國家安全的基石,以不法方法逃避兵役將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嚴重影響整體防衛體系之正常運作,被告陳志明為主嫌,利用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血壓檢測或安排槍手代檢,偽造不實檢測結果,並吸收共2 犯參與,使為數眾多役男規避服兵役義務,犯罪情節重大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6年之刑。
新北檢還說,被告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廖允杰等5人為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之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竟仍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對公眾人物之期待與公民應盡之責任,另考量其等法定役期均為1年10月,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年8月之刑;另被告5名役男,僅因工作等個人因素,即委託被告陳志明為逃兵,嚴重破壞兵役制度之公信,其中法定役期為4個月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之刑;法定役期1年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年2月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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