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學回憶說:「去年5月看房時,說好年繳是每個月6000元租金,結果房東知道我會申請租屋補助後,租金就變成每個月6500元,當時我也不計較了,結果等到今年要退租點交時,她竟把所有年久失修的家具,從桌子、櫃子、門板等都算到我頭上,不退押金還要賠6萬多元,簡直是欺人太甚!」
雖然A同學提出入住時的拍照錄影檔案,佐證大部分家具原就有瑕疵,但房東仍舊態度強硬,也不願出面與學生調解,直接就嗆說走訴訟,還傳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商標截圖給A同學看,疑似要藉此威嚇A同學低頭認輸,讓A同學為之氣結,不僅先向國稅局檢舉高女逃漏稅,也打算訴諸法律跟房東周旋到底。
另一位B同學的狀況則是直接簽了3年約,並先繳了1年份的房租,房東當時向B同學表示該處只租女生,豈料B同學搬入時才知有國中男老師也是租客,還得一起共用廁所衛浴讓她備感壓力,因此當房東請她繳交第2年的租金時,B同學就直接表明要搬走的意願。
結果這名房東竟在B同學第一年租約還沒到期的狀況下,就把房子再租出去,還回過頭來要B同學提早搬走,雖然有返還押金,卻把B同學最後1個月沒住的租金吞掉,直接裝傻當不知情,讓B同學跟陪同退租的母親感到相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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