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鏡電視聲明】

記者|鏡新聞

一、 本公司已多次聲明股權並無變動,各股東並無轉讓股權情事。

二、 本公司過往、現在、未來之資金與營運,均與中資、陳盈助先生無關。

三、 陳椒華委員屢屢濫用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在立法院國會殿堂公然造謠,汙衊本公司營運,企圖影響主管機關審查,令人深感不齒。

四、 陳椒華女士若在立法院以外之公開場合,指涉本公司資金營運涉及中資與陳盈助先生,本公司必當提出民、刑事訴訟,讓陳椒華女士對惡意造謠負起法律責任。

(本文為涉己新聞)

更新時間 2022.12.01 14:00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