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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胞兄刺傷後照常開車出門上班,途中傷勢過重撞車,送醫身亡。(示意圖,資料照)

欠胞兄千元遭利刃刺胸 「照開車出門上班」撞車亡

記者|林坤緯

攝影|林坤緯

影音|鏡新聞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回顧整起事件,2021年4月7日,台中市后里區張姓男子為了向弟弟討千元債務,雙方發生口角衝突,張男一氣之下從廚房拿了約13公分長的水果刀,朝弟弟左胸猛刺。張弟被刺後離開事發現場,當時張母還問他:「要去上班嗎?」張弟竟然還能回答:「對啊。」也沒有告知母親被哥哥刺傷。

張弟隨後開車出門,不過半路上因為傷勢過重而導致體力不支,追撞前方車輛,被撞車輛駕駛下車查看,發現張弟胸口流血,趴在駕駛座上,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來。雖然張弟被送往衛福部豐原醫院急救,不過傷口達13公分之深,傷及左肺,加上大量失血,最終仍不幸身亡。

警方獲報後前往張男住處調查,張男立刻自首,承認弟弟左胸中刀是他所為。檢察官雖依家暴殺人罪起訴,不過張男父母與相關證人指出兄弟倆雖然不常聯絡,但也曾一起喝酒,不至於有深仇大恨,沒有殺人動機。

張母表示兄弟倆沒有大吵過,當天張弟出門時也沒有透露被哥哥刺傷,認為受害人當下研判自己傷勢不重,沒有對外求救,而是想自行開車前往就醫,然途中因失血過多、體力不支才追撞前車。因此一審認定張男沒有殺人犯意,改為傷害致死罪,判刑3年8月。

然本案經檢察官上訴二審後,由於張男持利器刺向張弟左胸,胸腔內有心臟、肺臟等重要器官,刀子刺入以後有致死可能,且受害人傷口創徑足足有13公分,因此認定張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最終撤銷一審判決,改依殺人罪判處9年6月,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2.09.2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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