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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傷眼案嫌犯 遭殺人未遂起訴、裁定續押

記者|許慧美、周婉菱、謝家麟

攝影|鏡新聞

屏東這間超商去年發生顧客攻擊店員案,店員眼睛重傷,差點失明,傷人的楊姓男子,是屏東縣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案發後被依照《精神衛生法》戒護送醫,年底出院時讓當地居民反對到底,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男子確定被起訴。

村長表示:「若讓他回來,這些村內的人也會害怕,重傷害未遂罪嫌提起公訴,她不敢回來這個傷心地了。」

事發在去年9月,潘姓店員只是請楊姓男子對方戴好口罩,想不到對方卻衝進櫃台毆打還攻擊她的眼睛,店員住院5週才出院。

無獨有偶同年6月,楊姓男子攻擊早餐店內的一位婦人,不只揮拳攻擊,還持早餐店的菜刀砍人,男子本身是縣府列管的精神疾病患者,案後要出院時,引起當地里民反彈,不少村民也質疑,難道這個案子又會以精神疾病,讓嫌犯全身而退嗎?

屏東地檢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表示:「被告楊姓男子傷害兩次犯行,經鑑定結果,均認為被害在行為當時,能辨識其行為是違法,且具有依其辨識行為之能力。」楊姓男子儘管是精神疾病患者,但檢方仍然以殺人罪未遂起訴他,楊姓男子1日移審屏東地院,下午裁定繼續羈押。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2.03.01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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