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一名已婚吳姓男老師對學校新來的女老師呵護備至,除天天噓寒問暖,還瞞著妻子安排女老師住進小姨子名下房子,吳妻得知後察看丈夫手機發現「我是愛妳,心疼妳的」等內容,一氣之下控告女老師侵害配偶權,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位老師互動雖未盡避嫌,讓吳妻不開心,但還不到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往來分際程度,判決駁回吳妻請求。可上訴。
吳妻提告指出,她與丈夫結婚30多年,丈夫與女老師在同一所中學擔任教師,教授課程不同,本應無交集,但去年底起丈夫開始經常藉故外出,行蹤交代不清,且手機不離身讓人起疑。
吳妻說,今年農曆年前,丈夫私下開車接送女老師往返高雄國際機場,她返國後又去接機載她回台南。甚至丈夫還瞞著她詢問小姨子,說學校有位同事從台北南下工作,正尋找租屋落腳處,可否讓女老師住在小姨子名下的台南舊宅,她是在女老師入住後,才從妹妹口中得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