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芸瑄/綜合報導)陸軍湖口聯保廠一名郭姓下士,被同單位女中士指控於2024年3月至5月間,在她急需借錢時提出「以性行為作為借貸交換」的不當要求,兩人更疑似在營區浴室發生性行為。案情曝光後,軍方認定郭員嚴重違反性別互動分際,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郭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最終仍遭法院駁回,恐面臨中斷軍旅與失去退伍金的後果。
法院判決指出,郭姓下士深知軍紀嚴格禁止在營內發展非正當兩性交往,卻與女中士多次密會,且雙方通訊紀錄顯示,他不僅主動討論性行為細節,還詢問「要帶保險套?」、「在營裡還是在外面旅館?」等內容。郭員辯稱雙方屬「你情我願」,女中士事後仍向他借款,並無受到威脅或強迫,但法院強調,本案的核心並非是否涉及性侵,而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違反軍紀規範本身即構成重大違失。
軍方調查也指出,郭員明顯未保持幹部身份應有的性別互動界線,違反《軍風紀維護規定》第31點,屬於「重度違失」。他辯稱過往同類事件僅被記過,軍方卻對他直接撤職,違反比例原則,但法院審酌後認定,他事後態度敷衍、推卸責任,且未展現任何悔意,處分並無不當。
判決內容同時曝光兩人的對話紀錄與調查細節,顯示郭員確曾與女中士在浴室發生性關係,甚至講出「外面1500的一堆」等不當言詞,與軍人應有操守相去甚遠。法院認為,郭員受過高等教育,在軍中服務六年,理應熟悉部隊紀律,卻仍故意違規,造成單位形象損傷,因此撤職與停止任用屬合理處置。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