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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僅一人配槍 交通稽查符合規定

記者|趙翊絜、施幼偉

緩緩將警用機車移出封鎖線,這裡就是雙警殉職的第一案發現場。一聽到有贓車足跡,涂姓員警步行下車尋找嫌犯,卻遭對方痛下殺手,另名曹姓員警也雙雙殉職,只是兩名員警只有一人配槍,外界質疑難道裝備不符規定嗎?

資深刑警:「像是值班備勤巡邏勤務,是依規定一定要配槍,另外,交整、交通稽查、勤區查察就不必不配槍,當中一名員警,因為當時可能是在執勤稽查勤務,因此他並沒有配槍。」

萬一員警出勤遇上持刀歹徒,教官建議要先拉開安全距離,觀察對方情緒。台北警局交大教官楊達人:「讓他(歹徒)能夠鬆懈他的心房,讓他把刀放下,如果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我們會呼叫支援。」

避免近身駁斥,第一時間用槍喝斥,或是可以使用電擊槍,或是辣椒水制服對方。法醫高大成:「他噴(辣椒水)可能噴距離太近,沒辦法在這裡(遠一點)噴,所以可能才被搶辣椒水跟槍。」

員警因公殉職,家屬無法接受,用槍時機問題也再度引發討論。資深刑警:「因為開不開槍就在那生死一瞬間,過去有太多大膽開槍的同仁,後來造成犯嫌死亡或受傷,結果後續官司纏身,這往往都是好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事。」

只是按照規定「危急狀況才能開槍」,定義模糊,基層員警只能先做好基本動作,先上銬、再搜身,防止任務中的未知風險。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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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2.08.2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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